法不责众的成语故事


法不责众

拼音fǎ bù zé zhòng

基本解释责:责罚;众:多数人。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,但很多人都那样干,也就不好惩罚了。

出处清·石玉昆《小五义》第38回:“大家一议论,法不责众,全走了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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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与(法不责众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离世遁上 《韩非子·八说》:“为故人行私,谓之‘不弃’;以公财分施,谓之‘仁人’;轻禄重身,谓之‘君子’;枉法曲亲,谓之‘有行’;弃官宠交,谓之‘有侠’;离世遁上,谓之‘高傲’;交争逆令,谓之‘刚材’。”
后继有人 艾芜《鞍钢呵,我回来了》:“这是后继有人,令人喜悦不止。”
炒鱿鱼 张贤亮《出卖“荒凉”》:“绝对听从我指示,做不到这点,立即‘炒鱿鱼’!”
新仇旧恨 唐 韩偓《三月》:“新愁旧恨真无奈,须就邻家瓮底眠。”
扫地出门 清 李绿园《歧路灯》第84回:“有七八年的,也有三四年的,也有昨年的,也还有几次利息还过的。要是清白扫地出门,总得两千两。”
过五关,斩六将
八荒之外 战国 郑 列御寇《列子 仲尼》:“虽远在八荒之外,近在眉睫之内,来干我者,我必知之。”
扬幡擂鼓 清·文康《儿女英雄传》第28回:“如今是扬幡擂鼓,弄至大家都知道了,都看见了。”
不费吹灰之力 清 刘鹗《老残游记》第17回:“他因听见老残一封书去,抚台便这样的信从,若替他办那事,自不费吹灰之力。”
废书而叹 《史记·孟子荀卿列传》:“太史公曰:余读《孟子》书,至梁惠王问‘何以利吾国’,未尝不废书而叹也。”